根据教育厅审计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为规范我校临时工工资管理,经2014年3月21日校务会同意,自2014年4月起,对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一律采用银行卡发放工资。人事处、财务处两个部门经过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整理人员清单,录入个人信息及工资总额等多项繁琐步骤,在四月中旬,为近三百名临时工办理并发放了工资卡。 人事处劳资科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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