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5号),现将我校2019年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对象和范围
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我校新进专任教师。
二、申请条件
1、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体检合格。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5、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且在三年有效期内。
6、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任教满一年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填写及报送
1、材料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表格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申请表》中的“申请任教学科”限报1门,具体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填写,“所学专业”参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以最高学历为准填写),申请表内张贴2寸同底免冠证件照。
2、材料报送
(1)各单位提交材料
《陕西省2019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书面材料两份、电子版一份。
(2)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①申请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
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型正反印制),同时另报送2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应与申请表内所贴照片同底);
③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暂不提交,取得证书后补交);
④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一份,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检表前往长安区航天医院参加体检;
⑥《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本表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总支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⑦申请人2018—2019学年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3、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中,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A3型正反印制,中缝装订;其他材料复印件大小规格均为A4。
4、申请材料要求1袋装报送,材料袋封面统一格式,详见附件5。
四、时间安排
1、申请人提交材料,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后统一提交人事处(4月20日前)。
2、学校公示(4月21日—4月26日)。
3、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络注册申请(4月26日—4月30日)。
4、申请人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月6日—6月5日)。
5、技能考试合格人员进行网上信息确认、核对(6月20日前)。
6、省教育厅资格审查(6月10—6月30日)。
7、省教育厅下发合格人员名单,发放教师资格证书(7月20日前)。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请各单位务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实申请人学历、学位、开课情况、体格检查、普通话测试、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思想品德鉴定、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否专任教师身份等,严禁材料不齐全者或虚假证件者申请。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小锋 田泽昊
联系电话:029-88166149 电子邮箱:tzh@xupt.edu.cn
人事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