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师办〔2016〕45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新进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现就我校2016年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凡2016年9月30日前补充到我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需要参加补考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二、培训与考试科目:《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三、培训及考试费用:培训费60元/人·科;考试费25元/人·科,教材费25元/人·科。
四、培训及考试报名: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并于2016年10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情况信息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相关费用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f@xupt.edu.cn。
五、考试考核:2016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结业考试成绩与平时考核成绩同时达到各自权重的60%以上,方可认定合格。结业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暂定于12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另文通知。
六、培训要求: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按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好课堂笔记。培训过程中不得冒名顶替、无故旷课等,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人事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