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8号文件精神,经自评互评、单位民主推荐、学校审核、校师德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拟推荐经济与管理学院、理学院两单位参加陕西省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拟推荐葛海波、王军选两位老师参加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现将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予以公示,材料公示地点为行政楼30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
上一条:关于暑假期间停止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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