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3日下午,校长范九伦在长安校区行政楼第二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5年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并审定了今年职称评审相关议题。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研究综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事宜
会议决定:综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崔智林教授担任,成员共19人;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范九伦教授担任,成员共27人;两个评审委员会不设副主任,其他成员随机抽取。
二、研究各学科评议组人员组成事宜
会议决定各学科评议组人员组成如下:
1、通信学科组(共9人)
组长:卢光跃
副组长: 孙爱晶
2、电子学科组(共9人)
组长:巩稼民
副组长:杜慧敏
3、计算机学科组(共9人)
组长:王忠民
副组长:王曙燕
4、自动化学科组(共9人)
组长:王文庆
副组长:蔡秀梅
5、经济管理学科组(共11人)
组长:李鹏飞
副组长:魏明
6、理学学科组(共9人)
组长:徐建刚
副组长:高军安
7、人文社科学科组(共9人)
组长:张学广
副组长:马 力、袁小陆、李静
以上7个学科组其它成员,学科评议会召开前,在监察处监督下,从其相应学科中随机抽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8、思政学科组(共13人)
组长:孙冰红
其成员由各单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书记、校学工部部长及专家组成。
三、研究2015年职称评审指标比例事宜
会议决定2015年职称评审各系列指标比例如下:
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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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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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指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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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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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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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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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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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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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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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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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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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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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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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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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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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学科评议组评审权限事宜
会议决定:
1、教师系列、思政系列中级职称仍由学校向各学科组下达指标,各学科组评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审定。
2、教师系列副高职称今年仍由各学科组根据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实行按参评人数比例淘汰。为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各学院的学术评价作用,各学科组教师系列副高职称淘汰比例拟由去年20%增加到30%。
3、教师系列正高职称今年仍由各学科组根据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评议并排序。
4、综合系列由各单位负责根据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排序上报,由综合系列评委会评审。
五、研究各学科评议组和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程序事宜
会议决定:
1、评委会主任(学科组组长)负责主持评审会议。
2、清点到会评委人数,到会评委人数超过应到评委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议。
3、通过计监票人名单。学科组会议计监票组由3人组成,校评委会会议计监票组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3人,纪监干部1人,人事处1人。
4、由评委会主任或指定人员宣布评审指标、评审顺序、投票规则、注意事项及工作纪律等事项。
5、评委审阅参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量化得分情况一览表、评审表及支撑材料等。综合系列评审副高职称人员需在评委会上进行述职(每人限6分钟以内)。鉴于正高职称在省上还要答辩,为了确保答辩质量,从今年开始凡申报教授的人员均需在校评委会上进行述职。(每人限6分钟以内)。
6、投票。监票组再次清点评委人数,发放投票单,确保发出票数与在场评委人数相同;评委按照指标数及要求格式填写投票单;投票结束后监票组清点票箱,确保收回票数与发出票数相同。未审阅被评审人材料的评委不得参与投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投票、补充投票或委托他人投票。
7、计票。投票单上评委投同意票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评审限额时方为有效票,计票时只计算有效票单上的结果。
8、计票结果报评委会主任,主任现场公布通过人员名单,若有符合投票规则所涉及情况的可再次组织投票。
六、研究校评审委员会投票规则事宜
会议决定:
1、表决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不含三分之二)方具有通过资格。
2、若同意票数达到评委人数2/3以上的人数超过指标数,按照同意票数多少排序,再按指标数依次确定通过人员,其他人视为未通过人员;对票数相同无法确定通过的人员,按指标差额对相同票数人员重新投票,根据差额按得票数较多(简单多数)确定通过人员。
3、若同意票数达到评委人数2/3以上的人数尚未达到指标数,根据缺额取得票数较多(简单多数)人员按缺额加1进行复议,只复议一次。复议通过人员的票数按刚超过三分之二票计。
七、研究职称评审工作进程安排事宜
会议决定:
9月18日-22日个人申报,各单位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
9月23-10月12日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
10月13日-18日组织量化打分,公示量化得分,展示申报材料。
10月19日-21日学科组答辩、评议,公示学科组评审结果。
10月22日-24日校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
10月24日-26日公示评审结果。
10月26日 外推系列上报材料。
10月31日前评审材料上报教育厅。
出席人:崔智林、范九伦、苏华、孙冰红、贾明远、蒋林、冯智纲
田小平、郑大远、高向鹏、 韩炳黎、楼旭明、樊相宇
请假人:刘永昌
记录人:廖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