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工作会议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陕教外办[2015]3号文件(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为保证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选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领域及国外留学单位
1、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以及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各地方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学科、专业领域。
2、国外留学单位:西部项目录取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自行联系选派。
二、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回校服务。
2、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人员须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西部项目具体要求可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上查询。
四、申报名额
以省教育厅分配名额为准。
五、工作安排及选拔
1、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或部门推荐,学校评审,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遴选。
2、申报人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推选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年度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安排对申报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并出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于4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wxf@xupt.edu.cn。
3、学校进行校内评审,通过评审者在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网上申请。
六、其他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