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事处 作者:吴小锋 发布日期:2014年9月22日
为落实省教育厅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最新要求,有序组织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理顺审核程序,方便申报人审核提交材料,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校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申报流程
今年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将分学院(部门)分批次进行,请各单位、部门申报人员按照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审核提交评审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省教育厅职称评审有关要求
1、今年起职称评审实行代表性业绩成果评审制度。
即由申报人自主选择在论文论著、科研项目、业务奖励及专利成果、代表性教学改革或业务革新成果等方面体现本人最高水平的代表性业绩成果参加评审,不允许超量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
2、申报人个人参评材料电子化。
即要求申报副教授、教授职称人员除留存《评审表》纸质件3份外,还需分别制作代表性业绩成果实名和匿名电子化材料各一套,其中匿名材料任意位置出现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或其它可暗示个人身份信息的按作弊材料不予通过评审。详见附件4。
3、学科一致性
即要求申报人用于参评的论文论著、科研项目、业务奖励及专利成果等教学科研业绩材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
人事处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