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师德教育,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品德和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4]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陕西省师德先进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
(一)推荐范围:在我校教学、管理一线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每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二)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3年内没有体罚学生或就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4.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5.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获得地市级及其以上表彰(已被评为省级师德先进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此项限制。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推荐
(一)推荐范围:我校各二级单位、部门均可申报。
(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注重校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严格执行了师德年度考核和师德建设“一票否决制”,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在本单位教师培养中突出了师德教育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取得了突出效果。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优秀师德群体。
4.单位或部门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学院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学校及其以上表彰。
5.积极参加师德建设活动,近五年在师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有多人次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无教职工投诉情况发生。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请正反印制)(一式4份)(其中1份加盖单位公章)。
2.事迹材料(4000字左右)(一式6份)(其中1份加盖单位公章)。
3.近10年来获得校级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四号宋体,行距22磅。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4份)(加盖单位公章)。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一式6份)(其中1份加盖单位公章)。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
4.近5年来获得校级以上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思政)课教师等荣誉称号复印件1份。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4日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集体)申报表,事迹材料及相关证书、荣誉称号复印件、师德建设规划、方案及考核办法等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f@xupt.edu.cn。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
1.各单位在充分征求师生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群众座谈等方式推选出师德先进,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2.学校组织评选小组,从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集体)候选人中推荐2名师德先进个人和2个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参加省上评选。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部门、各单位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师德先进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联系人: 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
2014年4月24日
附件1:陕西省2014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陕西省2014年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