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4年“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组发〔2024〕5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开展“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青年人才项目聚焦全省“三个年”活动和全市“八个新突破”、全区“八个新跨越”重点工作,结合人才需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紧扣长安发展实际,以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开展青年人才项目遴选工作。
二、申报范围
“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分为创新和创业项目,支持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须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我区)引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且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我市6大支柱产业、5大新兴产业及24个未来产业领域相关企业;
2.驻区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近5年内新孵化、新培育的成果转化企业;
3.在宣传西安形象、长安形象、创造产业价值方面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4.非公有制企业。
三、申报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2.创新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创业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从事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工作者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3.创新项目申报人:(1)应在所从事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创新思维和发展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有一定行业影响力或社会说服力;(2)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3)所申报项目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区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创业项目申报人:(1)所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有一定市场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2)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含技术入股);(3)创办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创业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成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超过60%),核心团队成员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并已到岗;(4)申报项目技术水准区内一流、商业模式创新,能进行产业化发展并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四、申报注意事项及安排
1.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职工,且依托长安区相关企业申报。每名申报人在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已在“西安英才计划”支持期内的人才及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单位于8月28日17点前报名备案,二级单位于8月29日9点前将申请人名单汇总至人事处田胜参广讯通。
3.申请人按照《“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说明,填写对应项目申报书,准备材料,申报材料须报送纸质文档(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
4.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24年9月2日11点前送至办公楼304人事服务大厅;
联系人:田胜参,联系电话:88166629。
附件:“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人事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