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拟定于9月-11月组织开展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各单位、部门提交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
2、10月1日-10月15日 材料外审。
3、10月18日-10月23日 各系列评审材料审核、提交。所涉及的申报材料须在审核时间段内一次性提交完毕。
4、10月底-11月 学科组评议、学校评审。
二、注意事项
1、材料审核
请申报人按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原件,申报及材料整理说明、等详见附件1。为方便及规范填报,申报人可下载评审表参考模版对照填写,各系列评审表参考模版详见附件材料中拷贝材料文件包。
为有序组织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方便申报人审核提交材料,职称评审材料审核按照申报人数分学院(部门)分批次进行,请各单位、各部门申报人员按照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提交评审材料,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3。其中评审表所填内容需按业务归属到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称部门逐一签审,该签审评审表复审时与申报材料原件一并提交。
2、代表作送审
按照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要求,2018年起实行代表作送审制度,业绩材料不再进行量化打分。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者须提交代表作,由学校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送校外同行专家盲审鉴定,鉴定最终结果为“通过”者方可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职务者提供3篇代表作(与评审表代表作保持一致,下同),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提供2篇代表作。9月25日前提交,相关要求及说明详见附件材料中代表作送审文件包。
3、教学质量考核
按照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要求,2018年起严格实行“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前须通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价考核。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网络评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社厅陕教师办〔2015〕17号文件精神,各类职称业务申报,均要求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进行,系统网址为:zcps.sneducloud.com。
陕西省职称评审权下放后,教育厅将该系统作为对高校职称评审监管的渠道,学校各学科组在进行学科评议时,也将登录该评审系统,在认真查阅系统中个人提交的论文、科研项目等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开展评议,故请各系列申报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网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上传评审材料。
申报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使用学校分配的账号登陆该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化材料等,职称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请按照陕人社函〔2014〕834号文件规定执行,所有网报信息、材料等务必真实有效、完整清晰,且与原签章审核后纸质评审表内信息完全对应一致,相关电子化规范要求详见附件4,CNKI网上检索比对页、CIP数据核实页样稿详见拷贝材料文件包,申报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
5、“双一致性”要求
(1)岗位类型与申报职称类型一致性
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要求及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按岗申报,分类评审”原则,教师系列在坚持教学、科研并重的前提下,高级职称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三种类型分类评审,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仅限申报对应现聘任岗位职称系列,即申报人员按照职称评审时所聘任岗位申报对应职称类型,不同职称类型采用不同评价标准,引导和激励教师充分发挥专长,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2)学科一致性
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要求及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规定: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须与申报学科相一致,教师系列申报学科按照本人所从事的本科教学所属学科类别进行确定,综合系列申报材料所涉及的科研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须与本人专业或从事工作相关。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成果、项目、论文等学科一致性将由科研处、教务处审核。
6、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
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由院(部)党委对申报人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出具审查意见,意见签署在评审表(新表)第15页“院(部)对申报人师德及思想政治表现的审查意见”栏,对于违反师德规范,师生反映强烈并经学校认定的人员,按照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取消其职称申报资格。
7、个人职称评审诚信承诺
申报职称人员,均要求提交《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中保证个人所填报的表格内容、个人所提供的资质类证明、论文论著类、项目成果类、业务奖励专利类以及其他申报材料皆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陕西省以及学校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申报材料提交说明
(1)资格证书类
申报人需提交的证书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教师系列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身份证、年度考核先进等荣誉证书,所有证书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论文类
申报人需提交论文类材料有:论文期刊原件、检索原件(由西安交通大学图书馆论文查新出具,源期刊为中文版的检索需提供期刊原件,外文的暂不需要)、CNKI网上比对检索页面(科研处签章)。
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要求及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规定:论文均指第一作者或独著,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论文被收录或检索是指:被SCI、EI、SSCI、A&H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其中CSCD指CSCD核心库,不含扩展库,会议检索或收录不计入资格申报或成果范畴。
(3)项目类
申报人需提交项目类材料有:立项文件(证书)原件、结题文件(证书)原件(未结项无需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经费证明(纵向以结题证书为准,横向需提供我校财务处签章的到款证明)、作为参与纵向项目的还需提供带有项目下达机关签章的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原件(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立项文件和结题文件要有明确的姓名,且参与工作角色应一致)、立项合同书(横向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横向需提供)。
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要求及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规定:科研项目是指在我校科研处立项、财务处(无经费的除外)进帐的科研项目;对于调入我校前任现职期间的纵向课题,需有项目审批、立项、结题等完整佐证材料和原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证明,方可作为评审材料,且在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结题文件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
(4)著作类
申报人需提交著作类材料有:公开出版发行且需提供第一版原件、新闻出版总署著作CIP数据核实页(科研处签章)。再版教材、专著不作为有效申报业绩材料。
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要求及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规定:专著、编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必须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5)成果专利、获奖等:提供证书原件。
(6)政府部门支持的学科竞赛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正式批文。
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要求及西邮校发[2018]24号文件规定:政府部门支持的学科竞赛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和“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四类竞赛活动。根据西邮校发[2017]12号文件规定,指导“互联网+”获奖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其获奖与相应级别教学成果奖等同,具体级别对应关系见该文件相关条款。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