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素养、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促进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加强学术交流和校际合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公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8号)及《西安邮电大学教职工国内进修与学历提升管理暂行办法》(西邮校发〔201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至2018年9月30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截至2018年9月30日)。
二、资助标准及选派名额
1、 国内访问学者,学校全额报销学费及住宿费,交通费按照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部公派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学校报销教育部资助后剩余应交学费、住宿费。
2、2018年教育部公派国内访问学者名额3人,2018年学校公派国内访问学者名额若干。
三、选派程序及填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登陆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专业、接受学校和导师信息,并确定合作意向后,填写相关表格报所在单位。
2、请各推荐单位根据本单位年度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计划以及学科、学术梯队建设需要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选择符合条件、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若人选多于1人,请排序推荐。
3、请推荐单位填写《西安邮电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并于4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xf@xupt.edu.cn。
4、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采用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学研修,请推荐单位在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的前提下,对被录取人员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做出适当调整,确保访问学者全力以赴完成访学任务,早日学成回校效力。
四、有关说明
选派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访问研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势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与高水平大学建立良好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极好机遇。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将思想品质好、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出来,确保访问学者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