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6号)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2018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2013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名额
省教育厅核定我校推荐名额为2-4名。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核实申报人材料,并组织初审,通过后报学校评审。
(三)学校评审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向学校提出推荐候选人建议名单。
(四)校内公示。学校对候选人予以公示。
(五) 确定并上报人选。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填报及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填写《政府特贴情况表》(使用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软件请在http://www.zhichen.com.cn/DownLoadShow.asp?id=220网站下载安装),情况表与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共8份,附件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资料复印件。
各单位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数据库信息)请于4月12日前报送人事处。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