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顺利完成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目标,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各单位制定2017-2018学年师资培养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各单位应以建设一支适合学科专业发展,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师资队伍为基本目标,结合本单位2017-2018学年度学科专业建设工作、教学科研工作、立足本单位师资队伍实际,针对不同培养类型,突出分类指导,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同时学校也将在全面提高教师教学素质和科研能力的基础上,将计划面向重点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学科、博士点培育学科和新设专业倾斜,向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专业倾斜,切实解决教师发展及培训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师资队伍培养效果。
二、培养类型
1、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凡新补充到高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教师,均须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教师资格认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新进教师岗前培训除接受省上统一培训外,还应积极参加学校师德师风、校史校情、规章制度、网络通识类培训以及其他校本培训。
2、青年教师导师制培训
按照学校导师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新入职教师都应参加青年教师导师制培训,2017年下半年将开展新一轮导师聘用,导师由所在单位聘用,帮扶期内由导师全面负责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青年教师要全过程完成1-2门课程的助教任务,系统掌握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内容及相关知识,并承担习题或部分章节的讲授任务;要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学习导师的科研经验,掌握相关科研方法,进入导师所在的课程组或科研团队。
3、课程进修
课程进修以网络在线课程培训为主要途径,鼓励教师利用西邮教师在线学习中心及教育部全国网络培训中心进行课程培训。新入职教师须参加新进教师入职培训模块课程学习,且学习课程不少于三门,其他教师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及学科专业特点选择通识类、业务类课程自主学习培训。
4、授课技能培训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新入职教师均要参加青年教师授课技能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对其进行高等教育基本理论、大学教学基本理论与方法、教学规范、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授课方法与技巧等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教学技能;同时采用教师试讲,专家多对一点评指导的方式,帮助教师发现并解决授课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课堂教学水平。授课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且通过学校组织的授课资格考核后新教师方可从事教学工作。
5、科研素养培训
针对新入职的教师,学校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向青年教师介绍申请国家基金方面的知识帮助其提升申请科研项目的能力,扶持其在科研上快速起步,教师应积极争取国家各类基金项目。
6、学历进修
在校工作满一年的青年教师(含实验教师)鼓励其选择985、211院校在职深造,在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科研能力的同时,逐步促进教师学历结构的不断优化。鼓励教师依托西安邮电大学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申报博士后研究。
7、实践能力锻炼
按照《西安邮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凡进校前从事专业相关实践技术类工作经历少于2年的教师,来校后前5年内须有累计半年以上实践锻炼时间,之后每5年内须有3个月以上实践锻炼时间;进校前从事专业相关实践技术类工作经历超过2年的教师,来校后每5年内须有累计3个月以上实践锻炼时间。实践锻炼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审核评估中专家提出“强化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意见,教育厅“追赶超越”目标任务也对教师实践锻炼提出了明确的量化要求。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落实。
8、骨干教师国内、外访学研修(包括:国家公派、西部项目、中美1+2+1项目、项目合作出国访学、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项目、短期学术出国等。)
基本要求为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优先选派中青年学术骨干或学科、学术带头人团队中的青年教师。选派教师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进行访学研修,使教师能够及时跟踪了解国内外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国际化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9、院本培训
各学院应将院本培训纳入培训计划,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本单位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自行组织各类专业培训。同时充分发挥系、教研室、课程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通过组织教学法活动、集体备课、示范教学等活动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保障教学质量。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在编写学年度教师培养计划时,要简明扼要,重在执行,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年度绩效考核,要强调每项工作的“计划是什么,目标是什么,措施是什么”。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教师个人发展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选派教师参加相应类型的培训、进修,要整体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型的进修人员,确保师资队伍结构逐年优化,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逐年提高。
2、各单位在填写学年度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汇总表时,要按照同一培训类别分别汇总排序,计划经学校审批后,各单位应积极动员教师参加相应类型的培训、进修。原则上未编入进修计划的人员,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15日下班前将《2017-2018学年进修计划汇总表》(附件1)(其中攻读在职博士以及博士后研究工作须排序)、本单位2017-2018学年师资培养培训计划以及实践锻炼专项计划报人事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xf@xupt.edu.cn。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