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我校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工作,请拟利用假期因私出国(境)并需学校审批同意的报备人员在本学期放假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假期内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5年7月4日
上一条:关于新进教职工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