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事处 作者:吴小锋 发布日期:2014年7月1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41号)、《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师〔2013〕46号)等文件要求,自2014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分系列)晋升时,均需交验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同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为1学时)。未具有继续教育培训经历的人员,需从2012年起补学。经与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陕西省委党校协商,省委党校同意为我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2012年以来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培训:
1、培训课程
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与论文写作》,共计24学时。
2013年度:《低碳经济与循环经济》,共计24学时。
2014年度:《团队合作能力与创新团队建设》,共计24学时。
2、公需科目培训费用
费用由个人先垫付,并自行前往陕西省省委党校交费,待取得培训证书后凭发票和证书学校统一报销。
3、培训方式:继续教育基地组织集中面授培训,省委党校将根据报名人数具体安排培训时间地点。
二、专业科目培训
专业科目培训学时,对照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认定,不足规定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我校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xiyou.enetedu.com)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课程培训,通过视频点播进行自主学习。在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并取得课程培训结业证书后凭发票和证书学校统一报销。
三、有关要求
1.根据人社厅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年继续教育并取得相应学分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请各位老师尤其是今年职称晋升的老师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尤其是本次2012、2013年“公需科目”培训学习为特殊情况下的补学,逾期未报名参加培训学习者,责任自负。
2、本次继续教育培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及动员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负责人名单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7)经复核无误后,请将纸质版于7月4日下班前将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wxf@xupt.edu.cn.
3、每年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次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后,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情况,主动到相关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质的基地进行培训,陕西省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请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吴小锋
联系电话:88166149
人事处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