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22〕29号)规定,其办理流程为:在个人自愿申报、基层单位审核的基础上,经学校人事处审核统一上报到所在地区的人力与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
为了做好人才确认的的相关工作,现做如下要求:
一、需要申请人才确认的教职工需在每月的1号—15号上午,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集中向学校人事处提交相关认定材料,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请提交材料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2、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6、学位网学位查询证明(学位认证报告);
7、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具有港澳台地区或者国外学位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学校为个人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流程见附件);
10、材料真实承诺书(见附件);
11、证件照(电子版)
现场审核需上述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以及电子版材料(电子版为图片格式)。
三、附件(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等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校人事处。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8166629
四、表格领取
人事处办理网上认定后,申请人可在个人网厅(人社局个人服务)、西安人社12333公众号、秦云就业西安分站打印人才认定材料。